关于组织申报骨科等三个专业市级质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连云港市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超声等3个质量控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
骨科、泌尿外科、超声3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质控中心挂靠单位基本条件
1、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质控实践经验,有较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能组建较好的管理团队。
2、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适量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市卫健委交办的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任务。
3、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市内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学科带头人在全市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申报专业为临床专科的,应为市级以上重点专科或学科。
4、所申请专业近三年(2019年—2022)未发生经鉴定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且医疗机构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
(二)质控中心负责人基本条件
1、在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保证,能够胜任本专业质控工作。
2、热心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熟练掌握医疗质量管理的业务知识和评价技能,并能熟悉运用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3、遵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威望。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有申报意向的医疗机构对照上述申报专业和申报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连云港市市级质量控制中心申报书》(新)(电子版在市卫健委网站首页“下载专栏”下载),于6月10日前将《连云港市市级质量控制中心申报书》(新)、相关支撑材料、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医政医管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各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市级评审。在各医院申报的基础上,市卫健委委托市医院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三)公示确认。对评审拟确认的各专业挂靠单位名单按规定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
联系人:赵兰馨;联系方式:85820189;
邮 箱:lygyzc2008@163.com。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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