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全市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6〕11号)和省残联关于印发《残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苏残发〔2017〕5号),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市残联系统开展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残疾人之家、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为顺利实施我市残疾人小康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七五”普法规划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法律得到广泛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友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各级残联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在残疾人中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使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学习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各级残联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在残疾人中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残疾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有效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各级残联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中,要在残疾人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坚持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培育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人文环境,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努力为依法治国、法治连云港作贡献。
三、方法措施
(一)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等行动。各级残联既要利用传统新闻媒体宣传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又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和行动,还要加大残联网站、智慧残联、残联微信公众号、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与应用力度,不断推进“法律七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刊登残疾人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围绕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从而引导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对残疾人法律教育和权益保障的关注。
(二)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优秀残疾人代表、主席团的残疾人委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自治组织的身边人优势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残疾人家庭、进残疾人之家、进特教学校、进福利企业、进托养机构、进残疾人康复中心、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利用这七个平台长期进行“法律七进”活动,用最生动活泼的案例、简明易懂的语言、无障碍的方法向残疾人宣讲法律知识。团结教育残疾人学法、用法、守法,印制法律法规汇编、学法用法手册、发放普法小折页、宣传挂图、播放普法小视频、讲解普法小故事等方式在残疾人集中生活的场所宣传、张贴、发放,向残疾人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知识。
(三)形式多样的开展“法律七进”主题教育活动。各级残联要积极协调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支持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残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施行纪念日等契机,针对不同类别残疾人和受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残联要把对残疾人的普法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普法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对残疾人的普法教育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对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市残联成立以党组书记、理事长侍启顺为组长,党组其它成员为副组长的残疾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维权处为牵头处室具体承担相关残疾人普法教育业务工作。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残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将普法教育工作情况向党组、理事会报告,并报上级残联和同级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残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下级残联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推广普法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残疾人普法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残联要切实保障普法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残疾人普法教育。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