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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119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6-28
        标 题 关于建立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9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并明确了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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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政办发〔2012〕97号

        关于建立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统筹全市城市客运发展,加快建立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调研全市城市客运行业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城市客运行业发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城市客运行业管理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法制办、物价局、信访局、连云港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1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会务组织,会议纪要和简报的编写,以及有关文件印发工作;督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协调处理城市客运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省城市客运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城市客运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督查各县城市客运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承担市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以及对各县业务指导职能;牵头研究制订城市客运行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各县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二)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区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落实公交路权优先、信号优先措施;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城市客运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涉及客运的黑恶势力整治工作;开展涉及城市客运行业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开展上述工作。

          (三)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履行职责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产生恶劣影响的行为、严重侵害城市客运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

          (四)市财政局负责参与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财政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建立和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参与城市客运行业收费项目审核审批及收费监管。

          (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规范市区城市客运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关系,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制定城市客运行业劳动用工政策,指导市区城市客运企业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督促指导各县开展上述工作。

          (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划拨用地目录》落实城市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划拨用地,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未经批准使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县落实上述工作。

          (七)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市区城市综合交通等规划,并将城市客运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各县开展上述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县、区组织实施综合交通等规划。

          (八)市法制办负责参与制定城市客运行业政策,指导城市客运执法活动。

          (九)连云港工商局负责依法组织对城市客运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与监管,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打击经营权私下转让和炒买炒卖行为,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十)市物价局负责合理设定城市客运价格、查处城市客运经营者价格违规行为;会同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规范城市客运行业收费项目,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市区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优化调整运价结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市信访局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反映的城市客运行业信访问题,负责明确责任主体,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客运行业信访问题处置有关工作;指导各县做好城市客运行业信访工作。

          四、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成员会议,并可根据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部分成员出席的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会议形成的决议或确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行业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和事项;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工作中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合力推进全市城市客运行业发展。

          联席会议工作经费纳入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

           

          附件:连云港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连云港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董春科    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杜宇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广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公方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龚建华    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优化办主任

          周文玲    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

          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于广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土地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黄雁鸿    市规划局副局长

          孙海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司彦博    连云港工商局副局长

          刘洪卫    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淑清    市信访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孙海港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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