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公告2019年第3号(总第231号)
(2019年7月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工商联)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5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至2017年,市工商联财政预算安排的收支均为1892.65万元,账面反映实际收入1892.65万元、支出1800.16万元。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增减情况
2016年,市工商联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5.34万元,较2015年的46.54万元下降45.55%。其中:公务接待费1.23万元,较2015年的12.50万元下降90.16%;公款出国(境)费7.81万元,较2015年的5.64万元上升38.48%(主要是省工商联和市政协临时安排因公出国事项);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会议费16.30万元,较2015年的28.40万元下降42.61%。
2017年,市工商联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2.58万元,较2016年下降10.89%。其中:公务接待费2.03万元,较2016年上升65.04%(主要是接待异地客商来人增多);2017年无公款出国(境)费支出;会议费20.55万元,较2016年上升26.07%(主要是2017年召开市工商联换届大会)。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商联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5年至2017年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但审计也发现,市工商联还存在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
2015年至2017年,市工商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4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5.76万元,其中以会议费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共计7.17万元, 无预算支出共计14.32万元。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13.46万元。
(二)虚列支出
2016年12月,市工商联虚列当年支出,将扶贫资金19万元、报社宣传费10万元和常委会执委会会务费7万元,转至市总商会账户,当年没有支付。2017年5月通过市总商会账户支付扶贫资金和报社宣传费两笔款项29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常委会执委会会务费7万元仍滞留在市总商会账户。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
2015年至2017年,市工商联购买部分办公用品、日用品等所附发票无数量、单价、未附明细清单等附件共7.14万元。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凭证未附单位公函、接待清单,涉及金额6.98万元。
(四)公务卡结算不规范
2015年至2017年市工商联通过公务卡单笔报销超过1000元以上的维修费、办公费等支出7.80万元,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014年市工商联向市财政局申请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共计17.87万元,市财政局已批复,但市工商联未适时核销。截至2017年12月底,账面反映固定资产余额65.95万元,实有固定资产49.88万元,账实不符。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工商联认真研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关于无预算支出的问题,市工商联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关于虚列支出的问题,市工商联已将转入连云港市总商会账户的常委会执委会会务费7万元上缴市财政,并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全面清理核实全年的预算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严格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关于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市工商联将严格审核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缺少附件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公务卡结算不规范的问题,市工商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今后按规定报销,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市工商联已经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今后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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