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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 时间:2018-08-22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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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8年第1号(总第210号)

        (2018年8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截至2017年9月末整治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重大事项延伸至审计时。审计组重点查阅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立项、实施等有关资料,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城市黑臭水体概况

        连云港市地处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的末端,是水源性缺水城市,过境客水多、本地水量少,受上游污染影响较大。连云港市市区建成区有黑臭水体11条,长度86.37公里、面积4.02平方公里。分布区域中,海州区内10条(排淡河流经海州区至连云区入海)、赣榆区内1条。

        (二)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及特征分析

        连云港市市区建成区内11处黑臭水体黑臭成因复杂,主要为污染负荷重、水环境容量小、水生态退化导致自洁能力减弱等原因。11处黑臭水体的共同特征:一是水体营养盐含量高,全部呈现重度高营养化,属于地表劣Ⅴ类水质标准;二是水体中叶绿素含量偏高,水体偏绿,全部属于重度水华状态,可判别黑臭水体为藻型浊水生态类型;三是气—水界面不洁、泥—水界面不稳定,造成水体长期浑浊。

        (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7〕8号),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制度建设情况

        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月通报制度,通过主体报送、定期督查、第三方监测等方式,推进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并形成工作简报,报送市政府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制定了《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规范办公室业务流程。

        (五)城市黑臭水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9月末,市级黑臭水体整治中,各项目实施单位累计投入自筹资金16085.45万元。延伸至2017年11月末,市财政局已根据工程进度拨付2017年省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1883万元其中的1000万元至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结余883万元尚未拨付。

        (六)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及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整治实施方案,连云港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阶段性目标为到2017年市区建成区实现河、湖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完成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和淮海工学院水体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河道考核断面达到Ⅴ类水标准。

        2.工作成效

        截至2017年9月末,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进行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二是实施清淤补水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系统;三是落实工业污染管控,进行水处理设施建设。延伸至2017年11月末,市区建成区内2017年底应完成整治的5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基本完工;列入2018年整治计划的6条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按照序时进度开始实施。

        3.水体监测结果

        市整治办分别于2017年9月至11月连续三个月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2017年应消除黑臭的5条水体进行抽检。

        截至2017年9月末监测结果表明,东盐河、淮工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玉带河、西盐河、龙尾河仍有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延伸至2017年11月末的监测结果表明,除玉带河外,其他4条黑臭水体已逐渐达到消除黑臭指标要求,但5条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仍需持续推进。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7年以来,市整治办及相关责任主体能够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阶段性效果明显。但审计也发现,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还存在黑臭水体考核断面水质未稳定达标、部分控源截污工作进展迟缓、码头整治工作进展迟缓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黑臭水体考核断面水质未稳定达标

        根据市政府整治实施方案,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中2017年底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东盐河4条河道6个考核断面整治后应达到Ⅴ类水标准。截至2017年9月末,除龙尾河通灌北桥断面达到目标要求,海州区政府负责实施的断面整治玉带河、西盐河、东盐河4个断面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东盐河花果山桥断面,共计5个断面仍为劣Ⅴ类,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审计期间,各断面水质有所改善,尚未稳定达标。

        (二)部分控源截污工作进展迟缓

        1.部分排污口截留整治工作进展迟缓

        截至2017年9月末,玉带河14个、西盐河3个共计17个排污口由于受房屋拆迁征收工作影响、排口附近企业搬迁等原因尚未进行截留整治。审计期间,市城建集团13个排污口中已完成8个排污口整治工作。

        2.部分污水管线铺设工作进展迟缓

        截至2017年9月末,市城建集团负责实施的玉带河截流主干管建设及相关配套工程、秦东门大街及其相连污水主干管疏通连通工作进展迟缓,其中:因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玉带河应完成4000米截流主干管只完成1800米,沿线仍有大量生活污水排入玉带河。审计期间,玉带河截流主干管已完成3800米,建成截留井五座;秦东门大街污水主干管正在进行管道疏通连通工作。

        (三)部分整治工程项目进展迟缓、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1.玉带河支流部分涧沟工程进展迟缓

        截至2017年9月末,海州区政府负责实施的玉带河支流甲子河、地质六队东侧河沟、易居公馆北侧河沟3条涧沟工程进度迟缓,均为开工前准备阶段,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计期间,上述3条支流涧沟工程已施工,正进行河道清淤、排污管道铺设工作。

        2.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迟缓

        截至2017年9月末,海州区政府负责实施的玉带河、西盐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迟缓,部分污水管线未铺设、污水井未建。审计期间,海州区政府已对上述城中村、棚户区制定改造整治方案,正在进行污水管网截流工作。

        (四)部分河道保洁、河岸管护工作不到位

        1.河道保洁工作不到位

        截至2017年9月末,海州区政府负责实施的黑臭水体河道保洁工作不到位,省、市“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曝光的水体河道面源直接污染、垃圾乱倒、环境脏乱的问题仍未及时进行整治。经审计现场查看,玉带河西门涧沟、地质六队东侧河道沿线垃圾及水面漂浮物较多。

        2.河道沿岸管护不到位

        截至2017年9月末,海州区政府、市城管局负责实施的河道沿岸管护工作不到位,玉带河、龙尾河、西盐河仍存在违规种植养殖、私搭乱建行为。

        (五)码头整治工作进展迟缓

        截至2017年9月末,市交通局负责实施的玉带河4个码头污水池未设置,其中海州港码头另有围墙未建设;西盐河4个码头围墙未建设、污水池未设置、排污管线未铺设,其中吉永码头在停发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继续经营;码头岸坡整治不到位,河岸仍有大量垃圾,对河水造成了严重污染。审计期间,玉带河各码头围墙、集污池正在建设中,预计12月底前完工;西盐河各码头目前许可证已到期停发,市交通局已要求各码头尽快落实环保整治措施,减少码头非法经营对河水造成的污染。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二是构建专家决策咨询和技术应用保障体系;三是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整治办加强督促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积极整改落实。截至2018年5月,已组织对2017年整治的5条河道完成2次公众评议调查和12次水质检测,对照城市黑臭水体的评价指标,5条水体均消除黑臭现象,群众满意度超过90%。17个排污口及排污管道已整治完成,实现截流;三条涧沟工程实施完成西盐河沿线许庄、范庄污水提升泵站工程,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截流,目前,正在朐山村开展污水截流整治工作,施工图已完成;岸线管护工作按时开展;玉带河、西盐河段各码头已建成9座集污池,完成添置环保垃圾桶、场地硬化、码头围墙粉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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