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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 时间:2019-11-27 08:43:00
        •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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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年第11号(总第239号)

        (2019年11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要求,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市级后方单位帮扶资金、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及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等8个方面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2018年,市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强化收支统筹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了支持。

        ——财政收入稳中有进。财税部门积极应对减税降费等政策影响,强化收入组织调度,2018年完成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63亿元,较上年增长8.3%。其中税收收入为69.39亿元,较上年增长20.2%,税收占比74.1%,较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增资市级产业发展基金1亿元,安排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2亿元,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民生投入,扎实推进各项惠民政策,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支出38.74亿元,较上年增长14.1%。

        ——财税改革持续推进。加强预算综合管理,建立财政支出项目库和政策库;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市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预算草案中,未按规定将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进行编制。

        (二)未按规定布置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市财政局在布置2018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时,未对购买服务相关预算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未在预算报表中制定专门的购买服务项目表。

        (三)未统一安排年度帮扶资金预算。未建立帮扶资金预算工作机制,市财政局未统一将所有预算单位年度帮扶资金纳入预算安排,2018年,仅有27家预算单位安排了帮扶资金预算,另有69家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对口帮扶资金共计784.28万元。

        (四)转移支付结构未能优化。2018年,市本级财力安排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7.10亿元,全部为专项转移支付,未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尚未达到关于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的改革目标。

        (五)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2018年8月,市财政局批复原市环保局2018年第四批公开发行江苏省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400万元,用于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项目(含环境信息化监测及监控能力提升)。截至2018年底,原市环保局未实际使用该专项债券资金。

        (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市财政局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情况未能全面掌握、实时监管,未对部分单位出租房屋进行审批;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内容,继续组织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2018年4月至5月,组织对全市2016至2017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9个乡镇。从审计情况看,2016至2017年度全市共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196条、桥梁57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项,完成投资9.9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市开发区1个项目、云台山风景区2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涉及金额1.14亿元;赣榆区9个项目、市开发区4个项目自行招标,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161.12万元;灌南县1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金额582.16万元。

        2.省级补助资金1309万元未及时拨付。截至2018年5月,灌南县财政局尚有2017年省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203万元未拨付;连云区财政局未将2016年第三批补助资金106万元拨付至相关单位。

        (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3月,组织对列入2018年省重大项目范围的3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5个重大创新载体及产业类项目推进情况、2个已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绩效情况以及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调整产业结构,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未达到省考核目标。赣榆防波堤项目因设计变更未获批复,项目A段未能及时开工,未达到省“至2018年底完成A段施工”的进度考核目标;1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项目,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原因,截至2018年底正在配合征海拆迁工作,暂未开工建设,未达到省“至2018年底完成航道延伸段750万方疏浚”的进度考核目标。

        2.部分已完工项目尚未运营,未能发挥效益。智慧物流中心项目部分楼层已经完成装饰装修,暂未投入使用;部分楼层暂时闲置、处于毛坯房状态。

        3.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燕尾港一期项目中,新龙港公司为赶进度,未经公开招标,将项目部分工程直接发包给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涉及金额605万元。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1月至5月,组织市、县(区)审计机关70余人、成立5个审计组,对市本级有关单位及东海、灌云、灌南、赣榆、海州2017年至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情况进行了交叉审计。审计共发现上述县区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到户惠农“一卡通”补贴资金管理、扶贫减贫政策落实及农村三资管理等四个方面130个问题,涉及资金5.78亿元,反映的问题已纳入各县区“同级审”报告。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市级后方单位帮扶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四季度,组织对2015至2017年度连云港市级后方单位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东海县李垛乡沃子村虚报鸭舍项目骗取帮扶资金12万元,虚增饮用水项目支出虚报冒领帮扶资金7.57万元;海州区板浦镇财政所截留城北村村级服务中心购置项目帮扶资金16.32万元;赣榆区赣马镇司坞村改水改厕及水泥路建设项目虚增项目支出,虚报冒领帮扶资金11.92万元;赣榆区沙河镇北朱果村通过伪造工程协议书和报账材料,套取帮扶资金2万元,用于支付村土地流转费。审计期间,骗取的帮扶资金已追回,相关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2.部分帮扶项目效益不佳,形成损失浪费。东海县平明镇马汪村收割机项目、赣榆区果蔬大棚项目等7个项目,项目收益率低或无收益,涉及帮扶资金237.92万元;海州区新坝镇王付村养鸡场项目固定资产损坏严重、养鸡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涉及帮扶资金60万元;东海县平明镇马汪村果园项目前期费用损耗大,后续资金缺口较大,帮扶效益低,涉及帮扶资金50万元。

        3.工作队未规范管理使用帮扶工作经费。一是存在列支外单位交通补贴、多领取出差补贴等问题;二是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招待费、会议费等手续不全;三是招待费、用车费用支出比例较大;四是部分原始票据不合规。

        (二)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四季度,统一组织对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截至2018年11月底整治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就有关事项审计调查了7个部门和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工程进展迟缓。截至2018年11月底,市开发区负责实施的水体沿线部分违建企业拆除工作仍处于前期摸底调查阶段,金地福园小区生活污水排口整治尚未完工。

        2.项目未按期完工。赣榆区政府负责实施的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因土地指标限制、征地及房屋征收困难、工艺调整等原因,未能按期完工。

        3.部分黑臭水体出现黑臭反弹。原淮海工学院水体2017年完成整治,但2018年出现黑臭反弹。

        (三)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4月,组织对连云港市2016至2018年度市级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下简称工信产业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工信产业专项资金在促进我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项目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随意性大。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在部分工信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中未明确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自行决定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2.违规使用工信产业专项资金。市工信局将专项资金204.6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或办公经费。

        3.部分考核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未按规定对2016至2018年度绿色发展类节能考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4月,组织对连云港市公共自行车项目2016至2018年度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结果看,公共自行车项目自建设以来,在方便市民短距离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降低居民出行成本、倡导低碳绿色节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项目建设成本2631.39万元;二是违规为未满12周岁人员办理自行车IC卡5张,持卡人在年满12周岁前使用共计249次;三是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布局不完善,造成用户使用率低,截至2018年底,全市公共自行车注册用户131460人,自行车管理信息系统后台数据反映,2018年共有51741张卡租用了公共自行车,使用率仅为39.4%。

        四、其他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下半年,组织对原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局、市委党校、市工商联、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等6个部门(单位)2015至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22个下属单位和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有3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1510.90万元,其中: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1295.55万元;原市林业局及下属单位无预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117.87万元,无依据发放津补贴47.16万元;市工商联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虚列支出共计50.32万元。

        2.无依据收费。2015年至2017年,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以“捐资助学”名义收取新生赞助费3831.78万元;市民宗局举办少数民族运动会和文艺汇演等活动,违规收取赞助费21万元。

        3.资产管理不规范。有3个部门(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资产管理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涉及金额3263.78万元,其中:市委党校未及时对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山海国际酒店南楼装修项目进行竣工决算,未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355.15万元,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未履行报批手续,共收取租金811.22万元;原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购置家具、图形工作站等固定资产共计66.83万元未及时入账;市民宗局将账面价值30.58万元的房屋出借,未办理出借手续。

        4.收入管理不规范。有4个部门(单位)存在应收不收国有资产收益、收入不入账等问题,涉及金额1424.48万元,其中:市人社局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1.15万元,所属事业单位的4家企业未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342.63万元上缴财政专户;连云港中医药高职校应收未收学生食堂承包费用30.12万元;市委党校应收未收房屋租金24万元;原市林业局下属单位市林技站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58万元。

        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采用大数据审计模式,2019年4月至5月对市本级96个一级预算单位和225个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相关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进行了总体分析,就国有资产使用、基建项目管理等事项,重点核查了原市城建局(含所属市排水管理中心)、原市住房局(含所属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原市粮食局、原市国土局、原市环保局、原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含所属市就业训练中心)、市商务局、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等12个部门(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房屋出租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原市粮食局等5个部门(单位)未经市财政局审批,违规出租门面房、办公用房、教学楼、宿舍楼等52处房产,2018年收取租金共计691.94万元。

        2.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市排水管理中心等3个单位有8个项目已交付使用,其中个别项目交付使用已达19年,截至2018年底均未办理竣工决算、未记入固定资产,共涉及金额1.31亿元。

        3.资产变动情况未及时录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单位该系统长期未使用。原市城建局等8个部门(单位)未及时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录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未能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少录入相关固定资产共计9093.21万元,未核减相关固定资产共计460.38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下半年,组织对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站、金融中心1号?金融新天地、康复(优抚)医院迁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智慧物流服务中心(一期)等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东港污水处理厂一期和康复(优抚)医院迁建项目存在先施工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况;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站项目一、二期工程未办理节能登记备案手续;东港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未取得8345平方米用地批准手续。

        2.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海通公交公司在无施工图纸,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站项目一期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并确定了中标人;康复(优抚)医院桩基工程、金融新天地桩基工程多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代理人均与同一单位存在劳动、劳务关系;智慧物流服务中心项目幕墙石材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未采用公开招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项目,应废标而未废标。

        3.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合规。康复(优抚)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要求不一致;金融新天地项目应配备监理人员与现场实际监理人员不一致,项目总监驻项目现场时间每月均不超过10天,金海置业公司未对现场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4.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站项目一期工程于2017年7月完成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经审计抽查,部分工程价款结算多计工程款19.12万元。

        5.未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市体育局未按规定对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进行单独核算,而是与局经费账一并核算。2017年10月起,市体育局为健身活动中心建立基建户,但截至2018年11月,相关业务未进行账务登记,核算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三)企业审计情况

        2018年7月,组织对连云港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7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延伸审计调查了16家权属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风险管控有待加强,国有资产存在潜在损失。截至2018年9月,市金融控股集团对连云港某塑业有限公司投资剩余本金5364.70万元,该企业已处于临时停产状态,投资存在潜在亏损风险。

        2.超限额发放网络贷款。市融诚金融公司在融诚金服平台超规定限额发标299笔,累计金额10.79亿元,其中同一法人在融诚金服平台上借款余额上限超过100万元的共291笔,累计金额10.74亿元。

        3.违规从事开展相关金融业务。市信用再担保公司在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违规开展6笔融资性担保业务,金额共计3540万元;安德典当公司超期限违规为连云港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期限4年的典当借款500万元。

        五、关于进一步强化财税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

        (一)深化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支出改革,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为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支持。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规范编制四本预算。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要求。加大政府性债务监管力度,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防范财政风险。

        (二)严格履行财政监管职能。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对已完工项目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夯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提高资产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能,促进施工、监理等单位诚信履约、切实尽责,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将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从审计查出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内部管理,着力健全审计查出问题监督整改的长效机制,强化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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