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连科规〔2021〕1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和创业人才,推进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发火〔2017〕120号)《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江苏省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第五批江苏省“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68号)《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号)《江苏省众创空间备案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9〕207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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