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连云港市科技计划 (软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发局、科经局),各高校院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聚焦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和前瞻性问题,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惠民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科技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市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须附正式合作协议。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需符合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条件
1.原则上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四)项目经费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五)信用及审核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连科规〔2020〕2号)、《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完善科技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连科〔2020〕8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有严重科研和社会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连科规〔2020〕3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支持方式
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社会发展)为指导性计划,无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所需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各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及高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报和推荐项目。各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符合规定要求并推荐的须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市属企事业单位、部省驻连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一经发现,除取消立项资格外,将记入连云港市科技信用档案,视情况在1至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须登录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117.60.146.18:13948/)注册(已注册的需要更新信息),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下载填写信息表和申报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同时,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顺序一式三份平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并完善签字、盖章等程序。
3.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要求和条件,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不在网上填报上传,申报材料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市有关单位统一报送,同时提供推荐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4.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纸质版与项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防止发生电子版申报材料中部分附件缺失的情况。
(三)注意事项
1.2021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10月15日,其他要求按相关指南规定执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804室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2.项目申报单位在编报项目申报书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对项目预期成果,申报主体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
3.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下午17:30,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夏 薇 85814941
市科技局发展处: 杨华林 85805356
市科技局法规处(软科学研究): 韦鹏飞 85802043
市科技局农社处(社会发展): 代慧敏 85808241
附件:1.2021年度连云港市政策引导类(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ab2a49fe-cd74-44af-88c8-3b369b1296bd.docx
2.2021年连云港市重点研发(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指南ed90e2a9-9dc5-462b-97ca-53c0ef08e68c.docx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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