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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 医疗卫生> 健康服务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健康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 时间:2021-07-03 15:47:38
        •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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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3号)和市信用办《连云港市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连信用办〔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委制定了《连云港市卫生健康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日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方案

        为落实江苏省信用办《江苏省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信用发〔2020〕3号)和市信用办《连云港市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连信用办〔2021〕1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信用管理在“放管服”改革中的导向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对市场经济秩序影响较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不断从“门槛管理”转向“信用管理”,建立健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高行业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信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导向,以加强顶层设计与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以信息公示和信用产品应用为抓手,推动建立覆盖卫生健康行业全过程的信用管理新模式。到2021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一步加强诚信意识。

        到2022年底,形成覆盖全市的卫生健康社会信用管理规范标准体系;通过信用监管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充分融合实现行政监管效率明显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推进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社会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联动奖惩、考核考评等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卫生健康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处理、公开和应用等规范,实行医疗卫生行业失信黑名单和守信红名单推送,制定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充分保障守信者的合法权益。

        (二)推进信用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大力在医疗卫生领域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制度。完善统一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开展覆盖医疗卫生全行业全类别的“信用+”综合监管工作,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有效约束失信行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在线监测等新技术在信用监管工作中的分析、研判和运用。

        (三)聚焦信用手段,实行奖优惩劣。推进社会信用报告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管理、医学科研管理等应用;实现信用监管结果在本系统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评先评优、招标采购管理等各项卫生健康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在卫生健康行业构建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信用管理新格局,有效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政府公信力。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引导树立大医精诚的价值理念,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培育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围绕“诚信卫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出台“信易医”优惠政策,鼓励对诚实守信人员实施激励。及时曝光违背医疗卫生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曝光鞭挞失信行为,形成失信惩戒的震慑效应。

        (五)推进信息公开,落实信用修复。建立医疗卫生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不定期通过官网等渠道公布被服务对象的信用信息,同时方便群众查询;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在信用门户网站或其他业务系统上自愿申报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全面落实本行业各类具体失信行为清单以及失信程度划分标准、认定程序、异议处理、信用修复、失信退出等配套管理制度,积极鼓励失信主体根据要求进行信用修复。

        (六)发挥社会监督,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及时将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方式、监管结果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推行监管单位二维码身份牌的制作,通过微信扫描监管单位二维码身份牌,方便群众直接查询被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级别,使群众充分享有对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逐步实现社会共同监管局面。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保障。完善调整卫生健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规章制度,构建工作网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将医疗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项目中加以推进。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卫生健康社会信用建设的资金支持和保障。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医疗卫生领信用管理,对成效明显的先行先试地区以奖代补。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督促抓好信用体系工作的有效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具体任务分工,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将信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方案,建立内部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工作完成。

        (四)推动示范引领。强化宣传引导,树立一批医疗卫生行业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和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为构建卫生健康信用体系提供示范模板。

        附件:市卫健委信用监管示范创建行动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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