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申报专科须按照《连云港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要求专科名称进行申报。2019年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周期复核结果不合格的专科不得申报。
2.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满4年周期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无须申报,直接进入现场测评,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
3.中医医院不参加申报。
4.医疗机构存在以下情况的,医院不得申报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如隐瞒实情经查实,申报专科全部“一票否决”:
(1)发热门诊市级验收不合格;
(2)院感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待遇落实不到位;
(3)门诊、住院和体检等核心业务数据未纳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须如实填报《连云港市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书》、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项目佐证病案统计表,并提供申报书中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相关人员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团体或杂志任职聘书、科研立项合同书、省级以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论文及学术专着等)。
2.在各医院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委托市临床重点专科办公室按照《规定》要求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筛,符合条件的专科将进入评审程序。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并指定专人负责申报资料报送。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该医疗机构所有专科的申报资格,并全市通报。
2.申报项目填写《连云港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从连云港市卫健委网站下载)。申报时,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我委。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电子版请一并报邮箱。
3.评审时,专科部分运行数据(附件)全部从相关信息系统提取。
联系人:赵兰馨;电话:85820189。
附件:2022年度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信息系统提取数据指标情况.docx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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