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2-03 08: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21号楼下超市招租 |
项目编号 |
连交所委字2023(8)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2-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2-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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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604,5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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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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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苏地仁合连云港房估字(2022)6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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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底价(元) |
604,5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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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00468052383C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山风景区振华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蔚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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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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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国有不动产出租的复函 连事管资[20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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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面积约390平方米,租金底价为60.45万元/年,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租期为3年。本次招租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当年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原承租方已搬离,不享有优先权。 3.本次公开招租的标的位于学校内,原为超市,现经营范围仍定为超市,须具备经营超市的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部委联合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相关要求,主要是经营学习用品、饮料类、水果(不含水果拼盘)、预包装食品(烟酒、油炸类等除外)及日常生活用品等,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扰民、危险品、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学校有权按照政府要求在校内部分位置放置扶贫售卖专柜,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对此情况了解并接受,不能以影响后期经营为由要求校方或自己擅自撤销售卖专柜或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异议。 5.本次招租标的按交付时实际情况交付。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6.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本次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每月与物业公司结算或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结算。如拖欠相关费用直接从合同承租押金扣除。 8.承租方应当自行经营本超市,不得将经营场地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转租、分租的,一经发现,则承租方为根本性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已交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的转租分租,但具有同等性质(比如承包等交给他人经营)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9.承租方因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谋取成交,串通竞标,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或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并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单方面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形,出租方有权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省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相关采购活动。 10.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连交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连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方如对连交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不动产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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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经营超市的相关营业执照,证件齐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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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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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须在《不动产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10万元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合格,且承租方无欠费、损坏该房屋及相关附属设施等违约情形时,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租赁押金。若承租方有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无正当理由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合同期内不及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并未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单方面不愿履行合同义务等),造成该房屋以及装修等损坏,出租方将扣除租赁押金,并追究承租方的法律责任。 2.按照附件《不动产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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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集中勘察时间:2023年2月9日-10日,其余时间提前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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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2-03 08:30 至 2023-02-16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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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本次招租不能成交,交易所将进行二次挂牌公告继续招租;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报名材料: (1)5家及以上连锁门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承租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6)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7)《经营范围承诺书》(附件下载);(8)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下载);(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截图和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10)《竞价须知》(附件下载);(11)《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承租申请书》;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以上书面材料递交至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4.交纳交易保证金: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连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连交所指定的账户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承租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或其注册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承租竞价资格。 (3)出租方认为意向承租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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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苍梧支行 账 号:11530188000074362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通知的期限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合同》; (3)《不动产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将每一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4.处置方式 (1)当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本次招租不能成交时,该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当承租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将原路退回。 (2)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租金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不动产租赁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承租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出租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承租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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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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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2月20日9:00-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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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按标准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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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经营范围承诺书.doc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 拟签订租赁合同样本.pdf 竞价须知.pdf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沈女士 |
咨询电话 |
0518-85100929、1775186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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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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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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