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1-04 阅读次数:】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公告〔2022〕1号
一、项目编号:320721-F-LWZC320100000202200121-1
二、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晥韵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工投兴庐产业园6栋D区8楼
被投诉人1:连云港中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写字楼B座811-815
被投诉人2: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
所在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宁海西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和《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中存在严重倾向性条款,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损害包括投诉人在内的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投诉请求: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重新编订合规的招标文件,再组织招标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1.关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部分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本地化人力资源建设投诉事项成立,责令修改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可以继续。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救济的权利、途径和期限已告知当事人。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