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1-06 阅读次数:】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赣榆区“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21-F-ZFCG2022013-1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1、完成 “十四五”时期赣榆区海洋经济发展总体思路研究。梳理“十三五”以来赣榆区海洋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深入分析当前赣榆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面临的主要矛盾,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消极影响,研究谋划提出赣榆“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拟开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
2、完成“十四五”时期赣榆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目标和指标体系研究。研究开展县区级海洋经济核算。对“十三五”赣榆海洋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价,开展海洋经济核算,综合分析各项指标成效,合理制定“十四五”赣榆海洋经济发展目标,明确指标属性和内涵解释,在此基础上运用科学方法预测 2025 年各项指标值。
3、编制赣榆区涉海单位名录数据集。对赣榆区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开展调查,编制赣榆区涉海单位名录,梳理上市涉海企业名录,筛选出海洋经济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培育清单。
4、完成赣榆区“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文本编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赣榆区海洋经济发展,聚焦重点任务,编制赣榆区“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文本。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提交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于2022年12月07日及2022年12月20日两次招标,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数量都不足三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根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且不存在分包及联合体投标等情况,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采购目标无法实现等,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至2023年01月13日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网址:http://czj.bjdwjj.com/lygzfcg/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开标大厅网址:
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 系 人:徐科长
联系方式:1396136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中澳国际广场A3
联系人:英工
联系方式:18361883106
九、电子采购说明
1.本项目采购采用电子化方式,请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CA办理、激活、诚信库信息完善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无效,参加采购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系统操作咨询:400-998-0000; 0518-85861319。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放弃投标”模块,提交放弃说明(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不见面交易,供应商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音响等)完成远程解密、现场疑义及回复、开标唱标(开启)等交互环节。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不见面交易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采购)当日,供应商可在任意地点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如自主决定抵达开标(采购)现场,请自备笔记本电脑、热点网络等(现场不提供),并提前做好调试,代理公司不承担因供应商自身准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参加多个标段磋商采购的须分别完成),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并完成登录、签到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供应商将无法收到解密指令、疑义回复等实时内容,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和放弃对开标(开启)全过程提出疑义的权利,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在签到时,须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该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否则澄清、说明、答疑等联系不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网]。
4.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发出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限定在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配置的软硬件环境无法满足系统正常使用、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错用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无效,系统内投标(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不见面开标大厅运行无故障。
5.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环境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数字证书、音视频设备(耳麦、高清摄像头)等;软件环境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建议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硬件、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响应,责任自负。